沈陽市大東區權責清單
一、按照中央、省、市的有關要求,依據《大東區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》規定,大東區現已完成對權責清單的調整工作,現將《沈陽市大東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》(以下簡稱《權責清單》)予以公布。
二、現行的《權責清單》共涉及28個部門(單位)776項行政職權,其中行政許可101項,行政確認39項,行政征收8項,行政給付37項,行政獎勵42項,行政裁決4項,行政檢查77項,行政處罰350項,行政強制38項,其他權力80項。
三、此次公布清單不是對現有行政職權事項予以固化,區編委辦將實施動態調整機制,進一步推動行政職權事項的取消、調整和承接。
大東區委編委辦公室
2021年9月22日